一、受理時間
2023年7月20日起
二、受理渠道
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
2、申請人通過“公租房”APP提出申請(請實名注冊賬號,具體操作指南附后)。
因技術原因,其它線上受理渠道后續陸續開通。
三、申請條件
家庭上年收入6.6萬元以下(含)、家庭財產40萬元以下(含)的下列幾類人員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申請人具有本縣城區居民戶籍(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申請之日落戶時間已滿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含)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申請人長期在本縣城區工作、生活。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才:
1.申請人屬于在本縣城區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2.家庭成員在本縣城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其他公有住房。
(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1.申請人不具有本縣城區居民戶籍或者屬于本縣農村村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申請人在本縣城區務工且在本縣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3年,或屬于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縣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年滿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3.申請家庭成員在本縣城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其他公有住房。
上述三類公租房申請家庭中,以生活無自理能力或65周歲以上老年人等為申請對象的,應由一名有正常民事行為能力的親屬作為共同申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1.申請之日前5年內家庭成員有房產交易行為(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縣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時間為準;
2.申請家庭成員已享受過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集資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的;
3.申請人與原配偶離異后住房歸原配偶所有,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4.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作為其他家庭成員參與保障性住房申請的人員。
四、申報材料
線下申請公租房的,按申請表明確的內容如實填寫并提供相關材料(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前往戶籍鄉鎮領取申請表也可通過永泰縣政府網下載打印公租房申請表(一式兩份) http://www.3dmh136.com/xjwz/zwgk/zfxxgkzdgz/zf/)。
通過“公租房”APP申請的,需以主申請人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在相關APP內注冊賬號后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申報材料(詳見附件)。
五、注意事項
1.申請人在領取申請表后,請認真閱讀,并按照其中關于申報材料的詳細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2.填報的內容必須真實、全面、完整,不得隱瞞或編造;填寫字跡必須清晰、工整;
3.申請家庭成員須接受并積極配合審核人員對有關情況的調查、核實工作;
4.如有虛報、瞞報騙取保障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保障資格,相關家庭成員5年內不得申請我縣保障性住房。
六、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永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泰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規定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網上申請流程
永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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