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永泰縣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永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永泰縣推行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關于印發2019年全面推行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19〕33號)《關于印發福州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辦〔2019〕12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原則,有計劃地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工
作,逐步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一)2020年底。縣建城區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農村選取1-2個鄉鎮作為生活垃圾“干·濕”分類工作試點。逐步建立相匹配的分類投放、收運和處置體系,建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實現生活垃圾處置“零填埋”。重點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廚余廠、廚余處理一體機、漚肥設施)規劃建設,實現廚余垃圾量與設施處置能力相匹配。
(二)2021年底。縣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體系進一步完善,中心區域以社區為單位開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縣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50%。
(三)2022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80%,回收利用率達35%以上,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處置。
二、工作內容
堅持“簡單、管用、可操作”原則,將生活垃圾分為廚余(濕)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五大類,以“分得清、收得齊、運得走、處理好”為工作導向,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無縫銜接的全鏈條處置體系,具體如下:
(一)廚余(濕)垃圾
廚余(濕)垃圾采用綠色垃圾桶收集。各產生單位(部門)如機關單位、物業小區、超市、企事業等將分類出的廚余(濕)垃圾自行組織或委托企業采用廚余(濕)垃圾運輸車輛進行定時定點收集、運輸至垃圾轉運站中轉或直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資源化處置。
鼓勵各鄉鎮、各單位因地制宜,采用適宜的技術,就地、就近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廚余垃圾。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采用紅色垃圾桶收集。各相關鄉鎮負責規范設立有害垃圾集中收運點;負責將小區前端收集到的有害垃圾運送至有害垃圾集中收運點;配備專人管理,負責做好與小區及收運處置單位的交接工作;永泰生態環境局負責有害垃圾的運輸、處置監督管理,協助各鄉鎮做好與有害垃圾收運處置單位的溝通工作。
(三)大件垃圾
鄉鎮、社區指導各居民小區、單位合理布局設立大件垃圾堆放點。大件廢棄物處置企業采用廂式貨車定時或預約上門對各小區、單位產生的大件垃圾進行統一規范化收集、運輸至大件垃圾集散點初步破解,可利用的進行資源化利用,剩余部分轉運至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置。
建設與管理業主單位負責將作業產生的園林綠化垃圾歸集運輸至集散點或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
(四)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采用藍色垃圾桶收集。縣商務局負責指導鄉鎮、社區合理層級布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組織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采用可回收物專用運輸車輛對各居民小區、單位產生的可回收物進行回收和資源化利用。
(五)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采用黑灰色垃圾桶收集。各產出單位(部門)如機關單位、物業小區、超市、企事業等將分類出的其他垃圾自行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環衛企業采用其他垃圾運輸車輛進行定時定點收集、運輸至垃圾轉運站中轉或直運至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置。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體制機制
1.成立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第一副組長,統領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鎮主要領導任組長,負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
2.明確縣、鄉鎮、社區(村居)三級黨委、政府和縣直部門工作職責,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黨委、政府工作計劃,各級文明單位、績效評比等考核內容。
3.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牽頭,組建縣、鄉(鎮)兩級垃圾分類執法隊伍,嚴格依法實施《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5號),保障垃圾分類工作順利開展。
4.各鄉鎮分階段成立3-5人生活垃圾分類服務中心(人員招收、工資待遇等參照縣人社局核定的臨聘人員標準),鄉鎮招收的中心人員所需工資經費由縣、鄉(鎮)共同負擔。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激勵機制,制定分類管理員管理使用的具體工作意見。
(二)創建分類示范點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標準示范片區建設,2020年底前建成5個城區精品示范點,2個農村精品示范點。
1.小區推行“四定”模式。以鄉鎮為主體,以社區為著力點,參照福州五城區做法,采用市場化運作、社區主導、物業小區志愿者共同參與的模式,推進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工作,2020年10月15日前全面啟動垃圾分類工作,11月底前完成80%垃圾分類屋(亭)的建設、分類管理員聘請、監控探頭安裝設置,12月底前城區規劃區范圍內全面落實垃圾分類“四定”,實現生活垃圾有效分類收運、處置,定時定點分類投放成為居民生活新常態。
2.打造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按照“戶分類投放、村分類收集、鄉(鎮)分類轉運、縣分類處置”方式,各鄉鎮根據屬地原則,借鑒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先進經驗,因地制宜,探索農村垃圾分類模式,采用市場化運作、鄉鎮主導、村委具體負責模式,打造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3.行業部門積極帶頭示范。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先行帶頭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建立“管行業必須管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機制,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分別制定本行業、本系統的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及考核管理辦法,牽頭負責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行業的垃圾分類工作,帶頭協同推進,努力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三)規范中端運輸環節
1.分類屋(亭)——轉運站
垃圾收運企業中航環衛有限公司、海滄市政有限公司、升陽升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根據分類收運作業要求,逐級檢查。統一分類收運車輛按分類運輸配置要求,逐車建檔;統一分類收運車輛標識標牌,噴涂到位;統一安裝GPS定位系統,全程監控。合理規劃垃圾公交式收運線路,固定收運時限,與前端分類企業收集無縫對接建立收運交接臺賬,收運時間白天安排在9:00-17:00,晚上安排在21:00至凌晨。
由鄉鎮牽頭,組織社區、物業共同負責選定小區垃圾收運點位置,設立公交式收運站牌,垃圾桶在收運點停留時間不超過15分鐘。
2.轉運站——終端處置
垃圾焚燒發電廠進場路口設卡,對垃圾分類運輸車輛現場查驗,未規范分類收運的車輛禁止進場。餐廚垃圾運往餐廚垃圾場處理廠處置;其他垃圾運往保羅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焚燒;可回收物運往再生資源分揀中心處置;醫療和有害垃圾運往相應危廢處理廠處置,其中餐廚、其他和大件垃圾處置由城管部門負責監管;有害垃圾處置由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管;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由商務局負責監管。
(四)完善后端設施建設
垃圾分類辦負責對接企業,由企業捐建在嵩口月洲村已安裝1臺日處理1噸的(濕)垃圾處理設備,近期在城峰鎮馬洋原垃圾焚燒爐廠房內、丹云鄉再安裝3臺(濕)垃圾處理設備;中期擬選址污水處理廠前采取BOT模式建設餐廚垃圾場,日處理量16噸,總投資約1500萬元;長期規劃建設保羅產業園分類垃圾處理終端設施(含飛灰、大件、危廢處理廠)。
(五)統籌規劃建設標準
1.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將垃圾分類屋納入建設項目總平面圖規劃,按照每300—500戶原則設置一個固定垃圾分類精品屋,占地面積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類屋應具備垃圾分類投放點、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間等功能區,通水、通電、通信等功能,有條件的應建設一個垃圾宣教屋。
2.在建項目或未交房的小區,縣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將垃圾分類屋納入驗收、規劃許可驗收的標準,按照每300—500戶標準設置一個固定垃圾分類精品屋,占地面積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類屋應具備垃圾分類投放點、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間等功能區,通水、通電、通信等功能,有條件的應建設一個垃圾宣教室。
(六)促進資源回收利用
縣商務局逐步完善城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布局,在鄉鎮、社區合理布局設立回收網點,培育再生資源回收市場主體。建立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準入退出機制,建立企業紅黑名單制度,將可回收物的二次分揀、回收利用結果作為考核、評優標準。年底前初步建立垃圾分類收運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兩網融合發展的新體系。
(七)加強宣傳培訓力度
縣委宣傳部、文明辦持續在全縣主流媒體開展全覆蓋、多樣化的生活垃圾分類常態化宣傳工作,組織志愿者隊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活動,營造生活垃圾分類良好氛圍。
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分級培訓制度,分縣級、鄉鎮、社區三個層級,縣住建局牽頭街鎮逐級對社區工作人員、小區物業人員、分類管理員、志愿者、居民等進行培訓,進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類意識和垃圾分類常識知曉率。
(八)開展校園分類教育
縣教育局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小手拉大手”等主題活動,對接上級主管部門制作生活垃圾分類教育讀本,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讀本列入教學內容,建立并實施校園生活垃圾分類檢查考評制度,結合教學開展家庭、學校、社區聯動分類宣傳活動。
(九)積極引導企業參與
各鄉鎮要根據實際,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垃圾分類,通過公開招標吸收有規模、有經驗、有責任心的市場化企業參與轄區垃圾分類工作,提高分類技術水平。依托企業力量,創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同時,強化對企業分類工作情況的檢查考核,將考核結果與補助經費相掛鉤。
(十)健全分級考核制度
1.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委文明辦、縣效能辦、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成立縣級督導組,對鄉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每周一次的督查考核,每月考核結果進行全縣通報,并抄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考核結果納入績效考評。美麗鄉村辦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工作考評范圍。
2.樟城鎮、城峰鎮要相應成立督導組,每周對轄區各社區、行政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進行考評,將考評結果及時匯總上報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縣直各部門特別是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縣教育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縣交通局、縣國資中心、縣衛健局要各自組建督導組,每月對本系統、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考核。
四、保障機制
(一)領導重視,例會推進
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由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親自研究推進。充分發揮縣、鄉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通過周通報、月例會、重大事項季度專題研究等形式,及時推廣垃圾分類的“好模式、好經驗、好做法”,解決生活垃圾全面推行工作遇到的問題,確保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城區全覆蓋的目標。
(二)黨建引領,社區主導
各級黨政機關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范疇,發揮黨建工作引領和黨員帶頭示范作用。同時,以居民為主體,以社區、村居為著力點,發揮基層黨員干部和社區、村居工作者力量,發動社區、村居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確保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最后一公里”。
(三)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縣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落實屬地責任,各鄉鎮負責轄區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分類部署、組織、推動工作。強化責任落實,縣委與鄉鎮黨委簽訂生活垃圾分類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狀,縣政府與各鄉鎮簽訂生活垃圾分類目標責任書。
縣直部門按照行業管理職責,負責組織本行業,本系統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及時向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四)完善機制,嚴格獎懲
1.建立源頭追溯機制。適當發放給居民的家用干、濕垃圾袋采用二維碼信息管理,并與居民積分卡捆綁,實現垃圾分類源頭追溯。
2.完善獎懲激勵機制。細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獎懲激勵措施,對生活垃圾分類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扣減單位績效分;對拒不實行分類的企業和個人,依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失信主體記錄;對不配合分類工作且設置門檻的物業部門,由行業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五、經費保障
參照《關于印發2019年全面推行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19〕33號)《關于印發福州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分類“四定”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落實我縣生活垃圾分類經費保障。
(一)縣、鄉(鎮)財政共同承擔
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所需經費由縣、鄉(鎮)財政共同承擔,縣級承擔經費采取以獎代補模式。所需經費由縣財政預撥50%,年底縣級財政根據考核結果,考評分數90分(含)以上(優),縣級財政給予100%獎補;80分(含)至90分得(良),縣級財政給予90%的獎補;70分(含)至80分得(合格),縣級財政給予80%的獎補;70分以下的(較差),縣級財政不予獎補。
分類屋(亭)建設,根據實際建設成本,經驗收合格的,縣級財政給予補助,精品分類屋補助金額不超過15萬元/座,普通分類屋不超過3萬元/座,分類亭不超過0.6萬元/座。
(二)縣級財政差額撥付
1.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公共場所的垃圾桶和垃圾袋由各單位從日常辦公經費中列支,自行負責采購分發。
2.宣傳經費、宣傳冊、人員培訓、獎勵經費、預留統籌經費等由縣住建局牽頭負責組織開展。
3.生活垃圾分類教材由縣教育局負責采購并分發各學校。
以上所需經費差額部分由部門自行向縣財政申請撥付。
(三)垃圾分類收運處置經費
1.由縣住建局牽頭,永泰生態環境局配合,按照有關規范要求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有害垃圾進行運輸、處置,所需經費經縣住建局、永泰生態環境局審核把關后,由縣住建局向財政申請專項經費。
2.由縣商務局負責,對接市商務局,組織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負責可回收物的收運及資源化利用,差額部分向縣財政申請補助。
3.縣住建局負責牽頭,規范廚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運企業準入門檻,逐家核準,對未通過核準的企業清理整頓,取消收運資格,對通過核準的企業登記造冊,向社會公布。
各產出單位(部門)如機關單位、學校、物業小區、超市、企事業等與有資質的收運企業簽訂協議,收運費用由垃圾產出單位自行承擔。
4.城區公園由縣住建局負責委托原有養管保潔企業分類收運或委托有資質的收運企業收運,費用自行承擔。小區配套公園由管理業主單位負責委托原有養管保潔企業分類收運或委托有資質的收運企業收運,費用自行承擔。
城區廣場由管理部門負責委托原有保潔企業分類收運或委托有資質的收運企業收運,費用由管理部門承擔。
5.對城區垃圾收運企業因分類運輸需要新購廚余和其他垃圾運輸車輛的,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相應的經費補助,其中荷載質量3(含)~5噸的車輛,按照5萬元/輛補助,荷載質量5(含)~8噸的車輛,按照10萬元/輛補助;荷載質量 8噸(含)的車輛,按照15萬元/輛補助。
附件:
1.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
2.永泰縣城區垃圾分類“四定”工作任務清單
3.永泰縣垃圾分類“三端四定”工作實施方案
4.永泰縣各級黨委、政府和縣直相關部門垃圾分類工作職責
5.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方案
附件1
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于轉發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方案的通知》(榕城管委公〔2020〕6號)要求,為加快推進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現將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 長:陳 斌 福州新區管委會副主任、縣委書記
第一副組長:雷連鳴 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常務副組長:唐 磊 縣政府副縣長
副 組 長:姚 偉 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曹方敏 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俞 華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陳振燈 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委辦主任
魏秀惠 縣政府副縣長
侯一晞 縣政府副縣長
余 斌 縣政府副縣長
邱小文 縣政府副縣長
丁 虹 縣政府副縣長
上官浩龍 縣政府副縣長
張 文 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張國淼 縣政府副縣長、城峰鎮黨委書記
李志專 縣政府黨組成員、青云山管委會主任、縣文體旅游局局長
成 員:黃身燈 縣政府辦主任
黃 敏 縣委辦副主任
鄒鵬程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公務員局局長
朱德燦 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縣融媒體中心負責人
張麗霞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葉一艇 縣委統戰部副部長、縣民宗局局長
章智華 縣委編辦主任
林孟燦 縣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林 津 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
張文華 縣發改局局長
黃紹川 縣教育局局長
游健宜 縣公安局副局長
吳展騰 縣民政局局長
鄭禮強 縣財政局局長
陳學魁 縣人社局局長
戴有烺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黃習堅 縣住建局局長
侯協周 縣交通局局長
魏志忠 縣水利局局長
黃玉義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徐庭輝 縣商務局局長
鄭真敏 青云山管委會信息科科長
董坤勤 縣衛健局局長
張義文 縣林業局局長
陳光榕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葉知瑞 縣統計局局長
陳 奇 永泰生態環境局局長
王 飛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楊 赟 團縣委書記
陳圣忠 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主任
鄭 寧 縣婦聯主席
葉賢如 縣國資中心主任
鄭曉斌 縣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池建武 縣供銷社主任
林乃福 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張忠金 縣交警大隊負責人
鄧永明 縣市容環境中心主任
林 鑫 縣大數據中心主任
21個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唐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黃習堅同志兼任常務副主任,葉盛同志兼任副主任,辦公室成員由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管副職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隨工作變更而相應自動調整,不再另行發文。
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前期籌備工作組
鑒于我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處于前期階段,尚未成立專項工作常設機構。為順利推進我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立前期籌備工作組:
一、綜合協調組
組 長:唐 磊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黃習堅 縣住建局局長
張麗霞 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汪鍵捷 梧桐鎮副鎮長(借用政府辦)
薛悠然 縣住建局副局長(城市管理局)
成 員:從縣住建局、縣市容環境中心、部分鄉鎮臨時抽調或臨聘工作人員(葉盛、鄭明偉、岳峰、朱良杰、張傳銀、張穎)集中辦公。
工作職責:協調、指導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及時傳達部署落實市、縣領導小組有關要求,協調各工作組按照工作職責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等各階段的信息收集匯總。
二、行業工作組
組 長: 俞 華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負責縣直關、企事業單位、化工等應急管理場
所垃圾分類工作)
魏秀惠 縣政府副縣長(負責各類醫療衛生場所垃圾分類工作)
侯一晞 縣政府副縣長(負責各類交通運輸場所垃圾分類工作)
唐 磊 縣政府副縣長(負責城區住宅、各類工地、公共場所垃圾分類工作)
余 斌 縣政府副縣長(負責教育系統大中小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等垃圾分類工作)
邱小文 縣政府副縣長(負責餐館、小店鋪垃圾分類工作)
丁 虹 縣政府副縣長(負責各類賓館、酒店、招待所、商業場所垃圾分類工作)
上官浩龍 縣政府副縣長(負責各類寺廟垃圾分類工作)
張 文 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負責公安、禁毒場所垃圾分類工作)
張國淼 縣政府副縣長(負責各類工廠垃圾分類工作)
李志專 縣政府黨組成員、青云山管委會主任、文體旅游局局長(負責各類旅游
景點、娛樂場所垃圾分類工作)
副組長:董尚武 縣政府辦副主任
蔡志遠 縣政府辦副主任
董宗明 縣供銷社副主任、三級主任科員(借用政府辦)
汪鍵捷 梧桐鎮副鎮長(借用政府辦)
汪文波 縣交通局四級主任科員(借用政府辦)
成 員:各鄉鎮黨委、政府,縣住建局、永泰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教育局、縣商務局、縣機關服務中心、縣文體旅游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民宗局、縣供銷社領導
工作職責:根據行業主管職責,開展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住宅、商業場所、文化旅游場所、公共場所、危廢企業和各類工廠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帶頭組織開展本單位范圍內垃圾分類,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分類”的原則,對口推動本部門、本行業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建立并實施垃圾分類行業監督考評和獎懲機制。
三、執法工作組
組 長:唐 磊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黃習堅 縣住建局局長
陳 奇 永泰生態環境保護局局長
游健宜 縣公安局副局長
薛悠然 縣住建局副局長(城市管理局)
成 員:縣公安局、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永泰生態環境局領導
工作職責:負責組建分類執法隊伍,開展分類執法。對垃圾分類運輸車輛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聯合打擊非法運輸危廢、醫療垃圾等違規車輛。對垃圾分類執法工作中遇到煽動、組織抗法阻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從重處罰。
四、組織工作組
組 長:曹方敏 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副組長:鄒鵬程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公務員局局長
工作職責:強化對各級各部門垃圾分類工作隊伍的組織領導,提高工作團隊的執行力、落實力、戰斗力。運用一線考察干部工作機制,深入一線了解工作團隊工作情況,掌握領導干部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工作、表現突出的情況,作為評判、甄別、管理、使用干部的重要參考。
五、督導指導組
組 長:唐 磊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張信熾 縣政府辦一級主任科員
馮勇菲 縣委督查室主任
黃習堅 縣住建局局長
黃玉義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陳 奇 永泰生態環境保護局長
薛悠然 縣住建局副局長(城市管理局)
成 員: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縣教育局、縣機關服務中心、縣文體旅游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大數據局、縣公安局、永泰生態環境局領導
工作職責:組建若干專項督導小組,分赴各鄉鎮督查垃圾分類工作落實,全程提供技能指導;督查結果與績效考核相掛鉤,對不負責任、工作推進不力、效能低下的,實行掛牌督辦,造成不良影響的,啟動效能問責。
六、宣傳教育組
組 長:姚 偉 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副組長:張麗霞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黃習堅 縣住建局局長
黃紹川 縣教育局局長
薛悠然 縣住建局副局長(城市管理局)
成 員: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網信辦、縣融媒體中心、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各鄉鎮領導
工作職責:負責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報道,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引導群眾共同參與,加強垃圾分類教育和政策解釋。對不文明行為、存在影響垃圾分類工作的反面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營造全民參與垃圾分類工作的良好氛圍。把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處理知識納入各類學校課堂教育,推進垃圾分類示范校園建設,開展垃圾分類知識和技能培訓,積極推進校園垃圾分類教育實踐活動,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垃圾分類進校園”等活動載體的作用。
七、資金保障組
組 長:俞 華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鄭禮強 縣財政局局長
工作職責:合理安排專項工作經費,保障垃圾分類工作順利開展。
工作組成員隨工作變更而相應自動調整,不再另行發文,待常設機構“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中心”組建后自動取消。
附件2
永泰縣城區垃圾分類“四定”工作任務清單
序號 |
責任清單 |
任務清單 |
完成時限 |
責任單位 |
責任人 |
1 |
制定城區分類“四定”方案 |
制定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實施工作方案、經費保障方案、領導層層包干制度及公布包干清單。 |
12月底 |
縣住建局 城峰鎮 樟城鎮 |
黃習堅 王 勇 檀愛平 |
2 |
落實保障分類“四定”工作經費 |
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工作區、鄉鎮財政共同分擔、保障機制,按效付費,對環衛企業新購垃圾運輸車輛進行經費補助。 |
12月底 |
縣住建局 城峰鎮 樟城鎮 |
黃習堅 王 勇 檀愛平 |
3 |
落實前端分類“四定” |
完成城區內住宅小區樓層撤桶。 |
12月底 |
縣住建局 城峰鎮 樟城鎮 |
黃習堅 王 勇 檀愛平 |
4 |
每個小區設立臨時垃圾分類投放點。 |
12月底 |
|||
5 |
完成80%垃圾分類屋(亭)建設,做好分類屋(亭)及設施保潔、管養(監控設備由物業企業負責)。 |
12月底 |
|||
6 |
社區、小區物業安排人員進行分類“四定”入戶宣傳,配合鄉鎮、分類企業開展分類宣傳活動,引導居民分類投放。 |
常態化 |
|||
7 |
每個分類屋(亭)安裝監控探頭,接入“智慧中心平臺”監控平臺,納入全縣統一監管系統。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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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完成分類管理員招聘、培訓、上崗督導。 |
12月底 |
縣住建局 城峰鎮 樟城鎮 縣住建局 城峰鎮 樟城鎮 |
黃習堅 王 勇 檀愛平 黃習堅 王 勇 檀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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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組織鄉鎮、社區對分類企業、分類管理員進行日常管理考核,落實淘汰清退機制。 |
常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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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組織對物業企業開展分類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組織不力或拒不開展分類的物業企業給予紅黃牌警告,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
常態化 |
縣住建局 |
黃習堅 |
|
11 |
規范中端收運“四定” |
鄉鎮牽頭,組織社區、物業共同負責選定小區垃圾收運點位置,小區與正規收運企業簽訂垃圾收運協議。 |
12月底 |
縣住建局 城峰鎮 樟城鎮 |
黃習堅 王 勇 檀愛平 |
12 |
規范垃圾收運企業準入門檻,逐家核準,清理整頓不合格企業。 |
12月底 |
縣住建局 縣生態環境局 縣商務局 |
黃習堅 陳 奇 徐庭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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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根據收運量和收運需求,企業購齊配齊分類運輸車輛。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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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分類收運車輛逐車建檔,統一標識標牌、統一制式、顏色噴涂到位,統一安裝GPS定位系統,全程監控。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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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合理規劃垃圾收運線路,固定收運時限,督促收運企業定時定點規范垃圾收運,建立收運作業臺賬。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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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收運企業嚴格執行不分類不收運,對被發現混裝混運生活垃圾的,給予黃牌警告并處3萬元罰款,再次出現該情形直接退出市場。 |
常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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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垃圾轉運站對進站分類運輸車輛進行檢查,不分類不允許進站。 |
常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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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對各分類收運企業作業進行日常檢查、監督,建立落實分類運輸企業考核處罰退出機制。 |
常態化 |
縣住建局 縣生態環境局 縣商務局 |
黃習堅 陳 奇 徐庭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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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完善后端處置“四定” |
在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場進場路口設卡,對分類運輸車輛現場查驗,分類不規范不許進場。 |
常態化 |
縣住建局 |
黃習堅 |
20 |
落實餐廚、廚余、其他、大件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分類處置,建立健全分類處置工作臺賬。 |
常態化 |
縣住建局 縣生態環境局 縣商務局 |
黃習堅 陳 奇 徐庭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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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強對餐廚、廚余、其他、大件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分類處置監管。 |
常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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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建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各類垃圾處置場垃圾處置、利用和環境監測等信息。 |
常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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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強化分類“四定”督導、檢查、追責、執法 |
縣級組建督查考評組,對城區垃圾分類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評比、排名,在全縣通報,抄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 |
常態化 |
縣委督查室 縣效能辦 縣住建局 |
馮勇菲 張信熾 黃習堅 |
24 |
定期對排名末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分類工作推進不力的街鎮、社區掛紅黃牌警告,對其負責人進行效能問責。 |
常態化 |
縣效能辦 |
張信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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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細化城區垃圾分類績效考核分值評定方案,并將垃圾分類考評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范疇。 |
常態化 |
縣效能辦 |
張信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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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將垃圾分類工作列入文明單位考核內容。 |
常態化 |
縣委文明辦 |
張麗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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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組建專項檢查組,包鄉鎮進行全覆蓋、全流程的專項檢查督辦;各鄉鎮也要相應開展檢查監管和綜合考評工作。 |
常態化 |
縣委督查室 縣效能辦 縣住建局 城峰鎮 樟城鎮 |
馮勇菲 張信熾 黃習堅 王 勇 檀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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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縣城管部門組建垃圾分類專項執法隊伍,加強對運輸企業、分類企業、物業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執法處罰。 |
常態化 |
縣住建局 城峰鎮 樟城鎮 |
黃習堅 王 勇 檀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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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加大分類“四定”宣傳培訓 |
組織鄉鎮、社區、企業、志愿者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培訓。 |
常態化 |
縣住建局 縣委文明辦 團縣委 |
黃習堅 張麗霞 楊 赟 |
30 |
組織志愿者服務隊伍深入社區、小區、單位和居民家庭,開展形式多樣的分類宣傳活動。 |
常態化 |
縣委文明辦 團縣委 各鄉鎮(社區) 各文明單位(學校) |
張麗霞 楊 赟 各鄉鎮(社區)主要領導 各文明單位(學校)主要領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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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利用新聞媒體和自媒體宣傳陣地,重點宣傳城區“四定”工作推進情況,定期公布我縣分類工作進展情況,曝光個人或單位不分類及企業混裝混運行為。 |
持續推進 |
縣委宣傳部 |
朱德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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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邀請分類社會督導員,參與分類監督、檢查;在新聞媒體上公開舉報方式、電話,建立分類舉報獎勵制度。 |
常態化 |
縣委宣傳部 縣委文明辦 |
張麗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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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強化分類“四定”校園教育 |
配合城區分類“四定”工作,開展垃圾分類常態化課堂教育和實踐活動。 |
常態化 |
縣教育局 |
黃紹川 |
附件3
永泰縣垃圾分類“三端四定”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推進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有關工作,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三年行動計劃與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榕政綜〔2018〕266號)《中共福州市委辦公廳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全面推行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19〕33號)精神和有關工作要求,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按照“三端四定”模式、建設分類屋(亭)、“公交站牌式”收運的方案,試點先行統籌推進。根據福州垃圾分類周年會議尤市長工作部署,結合永泰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運作模式
為加快推進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采用試點先行,統籌推進的方式,選取指定鄉鎮進行試點工作,采用“三端四定”模式結合福州垃圾分類2.0版要求推廣公交式收運體系。將樓宇、商超、運動場館等公共場所的垃圾分類工作。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垃圾分類”的要求,由相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推進。標桿福州垃圾分類模式逐步推廣全縣。
(一)前端分類“四定”
1.定時投放。每日6:00-9:00、18:00-21:00為小區居民生活垃圾固定投放時段,做好臺賬記錄。
2.定點收集。小區因需設置至少一個以上固定垃圾投放點位,因地制宜配建垃圾分類屋,根據小區戶數人數樓棟數及日常垃圾量配建,一般300戶配建一屋,做好每屋臺賬記錄。
3.定人管理。投放時段內,每個垃圾投放點至少配置一名分類管理員,(人員按分類屋數量1:1.1配備)專職負責桶邊督導、開袋檢查,做好督導臺賬記錄。
4.定位監控。每個分類屋安裝監控探頭(探頭有人臉識別功能可追溯有關信息),接入光纖網絡通過監控平臺抓拍四定時間外誤時投放行為提供執法部門,納入全市統一監管系統或智慧城管系統。
(二)中端收運“四定”
1.定好企業。規范垃圾收運企業準入門檻,逐家核準;規范分類收運作業要求,逐級檢查。
2.定好車輛。統一分類收運車輛按分類運輸配置要求,逐車建檔;統一分類收運車輛標識標牌,噴涂到位;統一安裝GPS定位系統,全程監控。
3.定好時限。合理規劃垃圾公交式收運線路,固定收運時限,與前端分類企業收集無縫對接建立收運交接臺賬,收運時間白天安排在9:00-17:00,晚上安排在21:00至凌晨。
4.定好點位。鄉鎮牽頭,組織社區、物業共同負責選定小區垃圾收運點位置,設立公交式收運站牌,垃圾桶在收運點停留時間不超過15分鐘。
(三)后端處置“四定”
1.定點查驗。垃圾焚燒發電廠進場路口設卡,對垃圾分類運輸車輛現場查驗,未規范分類收運的車輛禁止進場。
2.定廠處置。餐廚、廚余、其他和大件垃圾運往相應的處理廠處置;可回收物運往再生資源分揀中心處置;醫療和有害垃圾運往相應危廢處理廠處置。
3.定準流程。餐廚垃圾采用“厭氧發酵、生物制油”工藝處置;廚余垃圾采用“干式厭氧、沼氣發電”等工藝處置;其他垃圾采用“焚燒發電、衛生填埋”相結合方式處置;大件垃圾采用“分揀破碎、資源利用”方式處置;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進行資源回收再利用;有害垃圾由有危廢處理許可資質的企業進行無害化安全處置。
4.定責監管。餐廚、廚余、其他和大件垃圾處置由城管部門負責監管;有害垃圾處置由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管;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由商務局負責監管。
三、垃圾分類2.0“三位一體”運營方案
(一)第一位:源頭多位參與分類
1.黨政機關(單位)
(1)增設四分垃圾收集容器,容量根據日產垃圾量選擇大小并加強投放指示。
(2)強加宣傳每個科(股)室發放垃圾分類指導手冊,張貼分類海報。
(3)組織各科(股)室學習垃圾分類知識,由專業垃圾分類講師對各單位統一授課學習垃圾分類知識。
(4)建立單位垃圾分類督察制度,單位選舉垃圾分類督察員每日對將各科(股)室垃圾分類放投情況巡察并記錄打分、評比對應獎懲機制,對分類不正確及時糾正。
(5)培訓單位保潔員垃圾分類知識,對各科(股)室日產垃圾分類收集至清運點銜接垃圾收運企業。
(1)增設四分垃圾收集容器,容量根據日產垃圾量選擇大小并加強投放指示。
(2)制作垃圾分類課件,各班級分享垃圾分類知識;設計分類游戲,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在游戲競賽中獲得分類知識等。
(3)評選優秀分類班級和優秀分類標兵,發放學習用品,激勵學生踴躍參與。
(4)在各班級舉行“垃圾分類海報”“變廢為寶”手工設計比賽,根據名次發放流動紅旗與獎品。
(5)在學校內張貼分類海報、制作宣傳欄營造垃圾分類宣傳氛圍。
(6)培訓學校物業保潔員垃圾分類知識,對日產垃圾分類收集至清運點銜接垃圾收運企業。
(1)根據醫院區域樓層需求增設四分垃圾收集容器,容量根據日產垃圾量選擇大小并加強投放指示。
(2)在醫院各公共區域和辦公室張貼分類海報、制作宣傳欄營造垃圾分類宣傳氛圍。
(3)組織學習垃圾分類知識,由專業垃圾分類講師對各單位統一授課學習垃圾分類知識。
(4)建立單位垃圾分類督察制度,選舉垃圾分類督察員每日對將各區域樓層垃圾分類放投情況巡察并記錄打分、評比對應獎懲機制,對分類不正確及時糾正。
(5)安排院內分類督導宣傳員現場引導醫患人員分類投放。
(6)定期組織學習垃圾分類相關知識,做垃圾分類志愿者,共同引導患者分類投放。
(7)培訓醫院物業保潔員垃圾分類知識,對日產垃圾分類收集至清運點銜接垃圾收運企業。
(1)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負責商鋪簽訂“垃圾分類責任書”與“門前三包”制并行,建立商鋪分類信息責監督任牌(體現分類責任人、分類情況明顯類似餐飲衛生情況標識、監督人與聯系方式、分類求助執線)對于分類優秀商鋪予以營商優惠政策補助(公交式收運站牌說明)。
(2)商鋪內增設四分垃圾收集容器,容量根據日產垃圾量選擇大小。
(3)發放垃圾分類投入指導手冊學習分類技巧,加強店內分類投入宣傳,引導客戶垃圾分類投放。
(4)根據分類收運要求配合收運企業分類收運。
(5)由監督人每周2次上門指導垃圾分類工作,對分類不正確現象糾正。
(1)加強落實按“四定”投放要求執行。
(2)垃圾分類屋選址要根據居民投放習慣選擇合理點位,四分類桶數量按比例配備。
(3)通過積分激勵辦法吸引居民參與分類投放,切合實際居民需求設立積分兌換禮品或服務,定期對居民展開積分兌換。
(4)招募志愿者聯合“社區+執法部門+物業+分類企業”形成“四加”模式定期展開“宣傳+執法”,對小區居民誤時投放進行宣傳執法糾正。
(二)第二位:區間分類收運
1.選取具有收運資質企業定時對社區內黨政機關(單位)、學校、醫院、店鋪、住宅小區日產垃圾分類收運,對前端分類情況進行監督收運,原則按福州“四定”要求:分得清,收得清。
2.對收運車輛進行有特色設計,結合永泰縣主題對車輛設計裝飾,通過視覺系統加強居民垃圾分類意識。加強聽覺系統錄制特色收運廣播。
3.推廣升級版“智慧公交式站牌”收運模式,對片區內收運線路優化,對垃圾分類收運站牌,結合永泰縣主題設計,融入戶外廣告宣傳電子屏,通過“視覺+聽覺”加強對垃圾分類意識,對垃圾分類公益廣告滾屏播放,適當引入本地商鋪廣告投放,增加商鋪二維碼優惠券“掃一掃”結合商鋪分類情況予以優惠政策提升營商環境,引入實力企業廣告投放創收增補運營經費。
(三)第三位:后臺智慧平臺監管
1.建設智慧指揮中心,開發設計專用軟件后臺。
2.運用互聯網技術,升級垃圾分類屋監控硬件,通過網絡
接入平臺管理。便于垃圾分類運營監管,對不文明投放行為取證。
3.運用手機APP,隨手拍等手段對運營過程中不合規行為
進行抓拍上報,信息自動化管理,自動分析案件時效性與結案率。通過GIS對收運輛收運車輛定位管理,對收運到站準點進行監控,確保垃圾桶不長時停留路面。
四、提升內容
(一)精品分類屋提升。選取硬件配套優秀小區,建設精品分類屋,配套宣教小屋,結合周邊環境特色融合。(精品分類屋15萬元/座)。
(二)示范分類屋提升。選取硬件配套優良小區,建設示范分類屋,配套宣教小屋,結合周邊環境特色融合(示范分類屋10萬元/座)。
(三)指揮中心建設。智慧分類指揮中心,顯示大屏幕、電腦、辦公桌椅、裝修等預計30萬元。智慧化指揮互聯平臺系統:軟件開發預計120萬元;大數據采集、存儲硬件按具體分類屋數量計算。例:1500個采集點測算,預計硬件設施及線路160萬,云平臺租賃、運行維護及網絡費用五年預計600萬。
(一)居民區垃圾分類屋四定時間內收集分類督導服務。
(二)每月主題宣傳活動,入戶宣傳。
(三)戶外垃圾桶采購,示范片區居民家用兩類垃圾桶發放。
(四)使用戶外垃圾袋,示范片區居民家用兩類垃圾袋發放。
附件4
永泰縣各級黨委、政府和縣直相關部門
垃圾分類工作職責
為全面推進和落實垃圾分類“四定”工作,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區直部門垃圾分類工作職責,現根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永泰縣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垃圾分類責任主體工作職責。
一、永泰縣各級黨委、政府職責
(一)縣委、縣政府職責
縣委、縣政府作為垃圾分類工作主要責任主體,負責垃圾分類“四定”工作的開展。
1.制定垃圾分類“四定”工作實施方案、經費保障方案、領導層層包干制度。
2.按照垃圾分類“四定”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分類屋(亭)、監控探頭的建設。
3.組織對各鄉鎮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考核,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責任單位的日常指導、督查、考評、執法。
4.制定年度培訓計劃,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培訓;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宣傳工作。
5.做好垃圾分類工作臺賬、相關信息的收集統計,按要求定期上報工作信息和臺賬。
6.建立垃圾分類工作考評激勵制度,納入績效管理考評指標,設立分類工作績效榜。對垃圾分類工作優秀的鄉鎮、社區、單位及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分類工作推進不力的鄉鎮、社區掛紅黃牌警告,對其負責人進行效能問責。
(二)鄉鎮黨委、政府職責
鄉鎮為垃圾分類的具體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垃圾分類“四定”工作的開展。
1.按照垃圾分類“四定”工作要求,全面落實轄區分類屋(亭)、監控探頭的選址、建設。
2.組織對各社區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分類企業、收運企業、物業企業、單位分類工作的指導、督查、考評、執法。
3.指導并督促社區、小區、物業企業與收運企業做好垃圾收運對接,協調收運企業及時處理突發情況。
4.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居民正確分類投放;組織對社區和物業工作人員、分類管理員、志愿者等開展垃圾分類培訓。
5.做好垃圾分類工作臺賬、相關信息的收集統計,按要求定期上報工作信息和臺賬。
6.設立垃圾分類工作排名榜,對垃圾分類工作優秀的社區、企業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拒不履行垃圾分類義務的社區、企業、單位,依規問責、處罰。
(三)社區、村居職責
社區、村居為垃圾分類具體實施主體,組織、指導、督促小區、物業企業、分類企業落實垃圾分類“四定”工作。
1.按照垃圾分類“四定”工作要求,做好小區分類屋(亭)的選址,監督分類企業做好建設工作。
2.協調物業企業將監控探頭統一接入“智慧中心平臺”治安監控平臺,進入全區監管體系。
3.制定分類日常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垃圾分類工作。
4.指導并督促小區、物業企業與收運企業做好收運對接,協助收運企業及時處理突發情況。
5.負責轄區內分類企業、收運企業的日常監督,做好分類管理員的日常考核管理。
6.做好轄區內小區垃圾分類宣傳、指導工作,組織志愿者進小區開展分類志愿服務。
7.負責轄區內小區及沿街商鋪垃圾分類工作。
8.做好垃圾分類工作臺賬、相關信息的收集統計,按要求定期上報工作信息和臺賬。
二、縣直相關部門職責
縣直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分類”原則,各負其責,帶頭示范,對口推動本部門、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一)縣住建局
制定分類方案、標準、導則、要求等規范性文件;加快城區垃圾轉運站及后端設施建設;定期開展城區小區及沿街商鋪垃圾分類督查、考評工作;組建執法隊伍,開展執法處罰;每月定期匯總城區分類工作情況及臺賬,上報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指導、督促城區物業企業、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物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定期組織監督考評。
組織、指導、督促城區公園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健全分類工作臺賬,落實檢查考評;指導、監督、協調園林綠化產生單位對綠化垃圾進行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每月匯總上報城區公園及園林綠化分類工作情況及臺賬。
(二)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組織、指導、督促縣直各部門的垃圾分類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檢查考核標準與要求,定期開展縣直各部門垃圾分類的督查、考評工作;每月匯總上報縣直各部門分類工作情況及臺賬。
(三)永泰生態環境局
負責有害垃圾的運輸、處置監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險廢棄物處置設施建設,依法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四)縣商務局
建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健全可回收物回收、運輸和利用工作臺賬。組織、指導、督促城區開展商場、超市、酒店、農貿市場、工廠、非星賓館、會展等重點商貿行業垃圾分類工作,健全分類工作臺賬,并組織實施檢查考評,每月匯總上報分類工作情況及臺賬。
(五)縣教育局
組織、指導、督促城區學校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健全分類工作臺賬;推進分類知識全面進課堂,組織開展分類教育實踐活動,建設垃圾分類示范教育基地和示范校園;每月匯總上報城區教育系統分類工作情況及臺賬。
(六)縣文體旅游局
組織、指導、督促城區旅游行業(景區、星級飯店、旅行社)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健全分類工作臺賬,列入日常檢查、考核、評比內容;組織在各旅游景點進行分類宣傳、勸導。每月匯總上報城區旅游行業分類工作情況及臺賬。
(七)縣交通運輸局
組織、指導、督促城區公交場站、客運場站等公共場所和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經營者和管理者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健全分類工作臺賬,利用各類媒介進行分類宣傳;每月匯總上報城區交通運輸系統分類工作情況及臺賬。
(八)縣衛生健康局/總醫院
組織、指導、督促城區醫療系統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將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愛國衛生檢查考核范圍;做好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流、分類管理,健全分類工作臺賬,每月匯總上報城區衛健系統分類工作情況及臺賬。
(九)縣市場監管局
加強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登記管理,加強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內的監督管理;加強對超市、商場、農副產品市場等商品零售業等重點場所和行業限塑工作的監督檢查;繼續推進“光盤行動”,加大對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的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配合各社區加大對沿街商鋪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督導力度。
(十)民宗局
負責指導本級、本系統宗教團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并做好本系統、行業垃圾分類的督促、檢查、考評工作,督促各類寺廟做好垃圾分類、清運工作。
(十一)水利局
負責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并做好本系統的安全生態水系、防洪堤建設、中小流域整治、水土流失保持、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工地垃圾分類的指導、檢查、督促、考評工作。督促河道管理企業(河湖物業公司)做好垃圾分類、清運工作。
(十二)應急管理局
負責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并做好本系統、化工企業和危化品企業的指導、檢查、督促、考評工作。
其他縣直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分類”原則,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建立并實施監督考評和獎懲機制,每月匯總上報分類工作情況及臺賬。
附件5
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方案
為順利在全縣范圍內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大力引導公眾共同參與,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特擬定本宣傳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突出垃圾分類投放這個重點,通過大力宣傳,引導廣大市民增強垃圾分類的緊迫感和自覺性,提高民眾知曉率和參與度,提高民眾垃圾分類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為推動垃圾分類工作奠定群眾基礎。
二、主要任務
充分利用全媒體陣營,線上宣傳與線下活動同時發力,大力宣傳垃圾分類的重大意義和相關政策,營造垃圾分類人人有責、人人參與的社會氛圍。
(一)發布文件宣傳。《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依據下發至各基層單位。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縣住建局
(二)開辟專欄宣傳。在縣融媒體中心開設垃圾分類專欄,刊播垃圾分類公益宣傳片,對政策進行解讀,普及垃圾分類知識,跟蹤垃圾分類實施推進情況。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縣融媒體中心
(三)拓寬平臺宣傳
1.社會宣傳。堅持部門聯動、統籌資源、多種載體,突出抓好氛圍,營造垃圾分類宣傳普及。
各鄉鎮:在轄區范圍各領域(行業)LED顯示屏滾動播出垃圾分類普及知識、宣傳標語和分類指南等相關內容。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垃圾分類知識普及、宣傳標語和分類指南等相關內容。
縣住建局:在公園、廣場等LED顯示屏滾動播出垃圾分類普及知識、宣傳標語和分類指南等相關內容。
縣交通運輸局:在公共汽車、出租車車頂滾屏滾動播出垃圾分類普及知識、宣傳標語和分類指南等相關內容。
縣市場監管局:在各市場LED顯示屏滾動播出垃圾分類普及知識、宣傳標語和分類指南等相關內容。
縣商務局:在縣內各大型商業綜合體LED顯示屏滾動播出垃圾分類普及知識、宣傳標語和分類指南等相關內容。
縣文體旅游局:在縣內各景區、星級飯店等LED顯示屏滾動播出垃圾分類普及知識、宣傳標語和分類指南等相關內容。
縣衛生健康局:在縣內各醫院LED顯示屏滾動播出垃圾分類普及知識、宣傳標語和分類指南等相關內容。
2.網絡宣傳。通過手機短信平臺,發送垃圾分類公益短信和溫馨提示;充分發揮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多種平臺資源,采取多種形式,構建多層次、立體化傳播矩陣,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氛圍營造。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縣住建局
責任單位:縣融媒體中心、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廣電網絡公司。
(四)開展現場宣傳
1.各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和村居在工作場所,居民小區在出入口張貼垃圾分類宣傳畫和宣傳標語。
2.定期組織人員在人口密集場所設置咨詢點進行現場宣傳、解答疑問,發放宣傳手冊、宣傳海報以及垃圾分類相關小禮品等。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縣直機關工委、縣教育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各學校
(五)實施入戶宣傳。組建宣傳隊伍,依托社區志愿者、文明勸導員、衛生監督員、物業管理員等,走進小區、商鋪開展垃圾分類指導。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
1.開展“垃圾分類進校園”活動。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小手拉大手”等主題活動,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讀本列入教學內容,建立并實施校園生活垃圾分類檢查考評制度,結合教學開展家庭、學校、社區聯動分類宣傳活動,提高學生垃圾分類意識,達到“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的目的。
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所有學校
2.舉辦垃圾分類專題培訓會。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分級培訓制度,分縣級、鄉鎮、村居三個層級,逐級對社區工作人員、小區物業人員、督導員、志愿者、居民等進行培訓,進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類意識和垃圾分類常識知曉率,提高基層垃圾分類工作人員專業化、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清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的重大現實意義,切實把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常抓常議,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黨員干部要帶頭宣傳、帶頭示范,積極引導市民參加垃圾分類行動,養成良好習慣。各鄉鎮要按照本宣傳方案細化落實工作措施。
(二)加強組織實施。以不斷提升環保意識和文明素質為目的,以垃圾分類常識和意義、操作規范、政策解讀為主要內容,突出重點深入宣傳,確保宣傳聽得懂、看得明、好操作。充分調動宣傳力量,形成濃厚的宣傳氛圍,確保宣傳效果,堅持科學引導,推進養成良好的垃圾分類習慣。
(三)加強機制建設。一是建立工作聯席機制。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加強橫向聯系、縱向溝通,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推動方案落實。二是落實信息報送機制。各牽頭單位落實專人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向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推進情況、經驗做法等信息報送。三是完善輿論引導機制。加強涉及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的相關輿論引導,提升對垃圾分類的理解和認識,為垃圾分類工作奠定堅實的群眾基礎。
(四)強化督查考核。永泰縣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開展督察工作,及時掌握本宣傳方案在各地落實情況,并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各鄉鎮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主動作為,及時跟蹤問效,確保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在各地有效開展。
永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