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住建局:
《關于扶持永泰建筑小微企業的建議》(第1078號)收悉,我單位的辦理意見如下:
《招標投標法》明確規定招標活動應遵循公平、公正原則,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福州市在《進一步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工作方案》中同樣強調清理排斥外地企業的地方保護政策,要求保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若政策直接規定“優先本地企業”,可能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關于禁止地方保護的規定。在招投標活動中“優先選擇本縣企業”缺乏法律依據,可能引發投訴風險。
永泰縣已通過對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支持本地小微企業發展。
專此答復
分管領導:葉知開
聯 系 人:曾乙嫻
聯系電話:0591-24833664
永泰縣財政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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