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代表:
我縣中小學校服選用采購嚴格按照《教育部 工商總局 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意見》(教基一〔2015〕3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閩教基〔2022〕26號)執行,實行統一著裝的學校參照上述兩份文件要求,制訂家長購買模式的選用采購辦法,校服在采購過程中經學校集體決策、征集采購意向、組建選用組織、發布采購需求、確定供貨企業等流程。由學校為主體,按照自愿原則廣泛征求家長意見(2/3以上家長同意),確定是否選用校服;校服原有款式須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與社會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學校在確定供貨企業時,評定組人數不得少于學校人數的30%,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因此,在以家長購買模式下,采購主體是學校,各校校服的款式、套數、定價等需求不一,需求難以統一。另外,《教育部 工商總局 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意見》已明確規定要有效規范校服市場,不得“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所以全縣較難做到定點生產供應、定點銷售、統一定價等。
目前,縣教育局已制訂相關文件,督促各校進一步完善校服購買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校服選購模式,嚴格“雙送檢”驗收,督促供貨企業做好售后服務監督等。鼓勵鄉賢、校友、社會愛心人士等捐贈校服。目前已有二十一中、洑口中心小學、葛嶺中學等3所學校獲得捐贈。針對特困生群體,縣教育局嚴格按照《教育部 工商總局 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意見》文件要求,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各校在采購校服的過程中,都參照執行。
為進一步做好校服的選用與采購,我縣將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切實做實提升校服質量、壓實價格,做好售后服務,切實維護廣大學生的權益。
專此答復
分管領導:王光偉
聯 系 人:鄭宏鑄
聯系電話:0591-24872083
永泰縣教育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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